索 引 號 | 640400086/2023-00069 | 發文時間 | 2023-08-18 |
發布機構 |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 |
編號 | 抽查事項名稱 | 抽查依據 | 抽查 主體 | 抽查 對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 頻次 | 抽查 方式 | 抽查內容及要求 | 備注 |
1 | 對經許可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核準項目的檢查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 第七條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 第十四條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 市公共服務中心配合,原州區綜合綜合執法局組織實施 | 經許可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核準項目單位 | 自定 | 根據實際需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有無按照許可證的規定進行處置;有無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有無在運輸建筑垃圾時,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按照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有無丟棄、遺撒建筑垃圾,有無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等。 | |
2 | 對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行為的檢查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企業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需要,可以向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派駐監督員。 | 市公共服務中心配合,原州區綜合執法局組織實施 |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企業 | 自定 | 根據實際需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有無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城市生活垃圾的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 | |
3 | 對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和收集、運輸、處置行為的檢查 | 《自治區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通用的信息平臺,對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和收集、運輸、處置服務企業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市公共服務中心配合,原州區綜合執法局組織實施 |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和收集、運輸、處置服務企業 | 自定 | 根據實際需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有無按照《自治區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進行產生、收集、運輸、處置。 | |
4 | 對戶外廣告設置行為的檢查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在城市中設置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 、外型美觀,并定期維修、油飾或者拆除。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戶外廣告應當統一規劃,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期限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保持安全、整潔、完好。 | 市城市管理支隊配合,原州區綜合執法局組織實施 | 戶外廣告設置者 | 自定 | 根據實際需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有無按照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規定進行設置;有無在設置許可的有效期限內進行設置;有無及時修復陳舊、殘缺、銹蝕等影響市容的戶外廣告設施等。 | |
5 | 對市容環衛責任人履行市容環衛責任情況進行檢查 | 《自治區城市市容與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款 市容環衛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市容環衛責任人的業務指導,并對其履行市容環衛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市城市管理支隊配合,原州區綜合執法局組織實施 | 市容環衛責任人 | 自定 | 根據實際需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區市容環衛責任人是否按照國家以及自治區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履行市容環衛責任。 | |
6 | 對占用城市道路行為進行檢查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過街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地鐵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地擺攤設點。經批準臨時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場地擺攤經營的,應當保持周圍市容環境衛生、整潔。 | 市城市管理支隊監督配合,原州區綜合執法局組織實施 | 獲得占道的當事人 | 自定 | 根據實際需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是否按照占道許可的時間、地點、內容進行設置。 |
附件下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主辦:固原市人民政府????承辦: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運行管理:固原市電子政務中心
電話:(0954)2088900 電子信箱:gysdzzw@126.com
寧ICP備05001237號????網站標識碼:6404000021????寧公網安備64040202000006號